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 上交所网站3月28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5月23日依法受理了中创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中创化工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中创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中创化工是一家以生产、研发和销售新型环保溶剂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化工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乙酸仲丁酯、乙酸异丙酯和丁酮。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医药、化工脱水、萃取共沸、有机合成、电子清洗、香精香料等领域,亦可作为汽油调合组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持有中创化工股份的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不存在持有股份数量占中创化工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单一股东;持有中创化工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伟创合伙、长炼新材料、德瑞丰源、工程公司、同益投资、刘粮帅,持股比例分别为14.29%、8.73%、8.44%、5.45%、5.33%和5.02%。上述股东中无任何一个股东能够单独对中创化工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创化工不存在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