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终止不超7亿元定增
2025年03月28日 14:4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8日讯 京能置业(600791.SH)昨晚披露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据京能置业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相关项目稳步落地实施。
对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京能置业表示,自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和决策,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2023年12月13日,上交所网站更新信息显示,京能置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状态更新为“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李爽、孙帅鲲。
京能置业2023年10月24日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京能·西山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
2024年3月19日,京能置业披露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延长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京能置业2024年4月8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显示,《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获审议通过。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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