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期货内控存在缺陷收警示函 为中泰证券子公司

2025-01-12 15: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讯 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期货”,港股代码:01461.HK)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泰期货在开展互联网会议活动中存在未对合作方资质和会议资料进行充分审核、未对活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泰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中泰期货是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国有期货公司,中泰证券持股比例为63.0977%。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10.019亿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中城市设立27家分公司和5家营业部,全资控股中泰汇融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鲁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鲁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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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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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期货内控存在缺陷收警示函 为中泰证券子公司

2025年01月12日 15:3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讯 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期货”,港股代码:01461.HK)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泰期货在开展互联网会议活动中存在未对合作方资质和会议资料进行充分审核、未对活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泰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中泰期货是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国有期货公司,中泰证券持股比例为63.0977%。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10.019亿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中城市设立27家分公司和5家营业部,全资控股中泰汇融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鲁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鲁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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