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岛食品终止北交所上市 原拟募资2亿元

2024-11-03 14: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北交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岛食品”)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受理了丰岛食品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9月23日,丰岛食品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丰岛食品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丰岛食品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果蔬罐头为主的食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有桔子、黄桃、什锦、红西柚等罐头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日本、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丰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5.8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孝方、徐月萍、徐冠明,徐孝方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月萍系公司董事长,徐冠明系子公司昊旺食品副总经理,徐孝方与徐月萍系夫妻关系,徐冠明系徐孝方与徐月萍之子,徐孝方、徐月萍、徐冠明合计控制公司83.09%股份。 

  丰岛食品原拟在北交所募资20,205.00万元,用于湖北丰岛年产3万吨食品罐头扩建项目、浙江丰岛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丰岛食品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是廖晨、孙书利。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蔡情)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5股市 > 股市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丰岛食品终止北交所上市 原拟募资2亿元

2024年11月03日 14:1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北交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岛食品”)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受理了丰岛食品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9月23日,丰岛食品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丰岛食品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丰岛食品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果蔬罐头为主的食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有桔子、黄桃、什锦、红西柚等罐头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日本、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丰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5.8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孝方、徐月萍、徐冠明,徐孝方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月萍系公司董事长,徐冠明系子公司昊旺食品副总经理,徐孝方与徐月萍系夫妻关系,徐冠明系徐孝方与徐月萍之子,徐孝方、徐月萍、徐冠明合计控制公司83.09%股份。 

  丰岛食品原拟在北交所募资20,205.00万元,用于湖北丰岛年产3万吨食品罐头扩建项目、浙江丰岛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丰岛食品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是廖晨、孙书利。

(责任编辑:蔡情)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