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司通终止北交所IPO 原拟募资1.5亿元东北证券保荐

2024-10-27 12: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北交所网站近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司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12月29日受理了格林司通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9月25日,格林司通向北交所提交了《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格林司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格林司通是一家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自动化产线、各类智能化专机、改造与增值服务及相关设备配件等,公司主要产品为运用于锂电池生产中后端的锂电池生产设备,涵盖了电芯制作工序中化成工序的Degas设备及电池注液设备、激活检测工序中的检测设备及封装工序中的Pack生产线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格林司通控股股东为倪东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50,000股,持股比例为17.81%。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格林司通实际控制人为倪东元、王世俊,二人为夫妻关系。倪东元、王世俊直接持有公司14,250,000股,占总股本18.45%;并通过格林员奋、格林源创间接控制公司25.42%的股份,倪东元、王世俊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3.87%的股份。同时,倪东元任格林司通董事长、总经理;王世俊任格林司通董事、董事会秘书,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综上,认定倪东元、王世俊为格林司通的实际控制人。 

  格林司通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含本数,不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2,415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15万股)。 

  格林司通原拟募集资金14,967.16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53台套锂电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格林司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易君俊、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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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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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司通终止北交所IPO 原拟募资1.5亿元东北证券保荐

2024年10月27日 12: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北交所网站近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司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12月29日受理了格林司通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9月25日,格林司通向北交所提交了《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格林司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格林司通是一家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自动化产线、各类智能化专机、改造与增值服务及相关设备配件等,公司主要产品为运用于锂电池生产中后端的锂电池生产设备,涵盖了电芯制作工序中化成工序的Degas设备及电池注液设备、激活检测工序中的检测设备及封装工序中的Pack生产线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格林司通控股股东为倪东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50,000股,持股比例为17.81%。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格林司通实际控制人为倪东元、王世俊,二人为夫妻关系。倪东元、王世俊直接持有公司14,250,000股,占总股本18.45%;并通过格林员奋、格林源创间接控制公司25.42%的股份,倪东元、王世俊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3.87%的股份。同时,倪东元任格林司通董事长、总经理;王世俊任格林司通董事、董事会秘书,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综上,认定倪东元、王世俊为格林司通的实际控制人。 

  格林司通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含本数,不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2,415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15万股)。 

  格林司通原拟募集资金14,967.16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53台套锂电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格林司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易君俊、刘丽娜。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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