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 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路交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1日依法受理了中路交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中路交科和保荐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中路交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中路交科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交通基础设施延寿材料产品及产品服务、智慧交通产品等三大类。其中,工程咨询包括研究和技术咨询、检(监)测服务;交通基础设施延寿材料包括钢桥面超高韧性材料、路用高模量高强材料、高性能沥青材料等;智慧交通产品包括物联网智慧工地产品、智慧公路感知产品等;产品服务为延寿材料应用服务。通过持续性的科研咨询、产品研发和专业化的产品服务,公司为交通基础设施延寿和智慧交通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新诺德,持有46.7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张志祥,直接持有14.71%股份,并通过新诺德及南京长路间接持有14.43%的股份,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29.14%股份;同时,张志祥通过与新诺德和南京长路股东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安排以及与新诺德、南京长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能够控制新诺德、南京长路所持有的46.70%、18.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直接与间接持股、表决权委托以及一致行动安排,张志祥能够实际控制公司79.51%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并担任董事长。
中路交科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原拟募集资金43,004.41万元,计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新材料研发项目、综合交通检(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智慧公路物联网关键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中路交科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辛忠晟、计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