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splash.com/Clay Banks
纽约州一项新法规现已全面生效,该法规要求商家清晰展示以信用卡付款时的商品总价(包括任何附加费)。
自上周日(2月5日)起,该州的商户在消费者结账前必须提前说明任何信用卡附加费。
商家可以选择展示信用卡附加费后的商品总价,或同时列出信用卡和现金两种付款方式对应的不同价格。
“随着越来越多的纽约人使用信用卡和电子福利转账产品购买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对于消费者在结算时做出知情决策至关重要,”曾推动该立法的州参议员杰里米·库尼(纽约州罗切斯特市,民主党人)表示。
“我提出的这项法案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总体价格——不仅仅是手续费的百分率——并防止在结帐时被收取意外的费用。”
这项立法案已于去年12月被州长凯茜·霍楚尔签署成为法律,该法律同时禁止商家收取的信用卡附加费超过信用卡结算公司对其收取的费用。
根据新法规要求,商家不能仅在入口处或收银台贴一张告示,表明会收取3.9%的信用卡附加费。
商家还必须明确说明这一百分比对客户的实际影响,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在价格标签上写:“售价$10.00,信用卡付款加收4%”。
“紐约人绝不应该为隐藏的信用卡费用买单,这项法律将确保人们可以放心心地购物,不必担心会有意外见附加费,”上周,霍楚尔在介绍即将施行的新规时表示。
“透明透度对于建立企业与社区之间的信任至关重要,现在顾客也能相应地做好预算。”
该法规不适用于借记卡。
免责声明
(1) 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站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情况证明,本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