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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 *ST西发收西藏证监局罚单

2023年08月18日 07: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罗逸姝 北京报道

  日前,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0752.SZ”,股票简称为“*ST西发”)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子公司应付股利会计处理错误等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受到西藏证监局处罚。此外,公司公告显示,该公司近年来业绩承压,实控人及高管成员多次变更。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罚单

  日前,*ST西发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收到了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四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7号、[2023]18号、[2023]19号、[2023]20号,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对已出现回收风险的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子公司应付股利会计处理错误等问题。

  西藏证监局指出,2022年,*ST西发根据多家相关公司出具的还款计划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257.49万元,占上述应收款总额的14.24%。上述欠款人并未按承诺还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未按承诺代偿或提供任何担保,已经出现明显的信用减值迹象。而年审机构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发表意见。*ST西发在未采取有效催收措施且未获得新的履行担保的情况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信用损失与正常账龄计算的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相同,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导致2022年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

  此外,*ST西发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披露,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拉萨啤酒”)2018年分别向*ST西发及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脉青枫”)各分红0.95亿元,共计1.9亿元。金脉青枫分红款项实际由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获取。不过,工商登记显示,拉萨啤酒股东一直是*ST西发和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拉萨啤酒将对非公司登记股东分配股利列示为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西藏证监局决定对*ST西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西藏证监局要求公司严肃认真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具体责任人方面,包括公司董事长罗希,公司总经理陈婷婷,公司财务负责人唐逸,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周佩、李天霖,时任公司董事长谭昌彬,时任公司总经理于宏卫,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林兰,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8人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而*ST西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因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未对2022年对外作出影响公司的重大承诺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业绩多年承压

  公开资料显示,*ST西发主营啤酒的生产与销售,其中啤酒销售占公司主营收入的95%以上。公司的经营模式则是传统的酿造制造企业模式,目前已建立了配套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天眼查数据显示,*ST西发当前持股股东较为分散,前三大股东分别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2.74%、10.65%以及6.10%。从历史股东信息来看,自2020年以来,*ST西发已有27位主要股东退股,变更较为频繁。

  从近年业绩来看,*ST西发表现同样不甚理想,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环比连续下降。2018年至2022年,*ST西发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12亿元、-3.33亿元、0.14亿元、-0.14亿元以及-0.66亿元,五年中有四年处于亏损状态。营业收入方面,2021年、2022年,*ST西发营业收入仅为3.93亿元、2.7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08%、29.50%。

  同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还对*ST西发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随后,*ST西发于5月18日收到深交所关于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不过,公司却多次延期回复,分别于5月31日、6月14日披露了合计两份关于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直到6月29日,该公司才发布公告对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此外,*ST西发今年上半年业绩预亏,公司预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8亿至1.77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460万至2200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783.3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历了持续亏损、实控人及高管成员多番变更等情况之后,*ST西发迎来了预重整的消息。7月31日,*ST西发公告称,7月25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拉萨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将在*ST西发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申报和审查工作。

  *ST西发表示,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将依法获得清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恢复,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公司同时提醒,其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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