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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为与外资企业建立更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的关切,商务部近期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升级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8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7月底,商务部制订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指导文件并印发各地实施,希望各地在省级层面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并且根据需要在省级以下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建立。
朱冰称,自2020年起,商务部在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下组建了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与外资企业和在华的外国商协会开展了机制化、常态化的交流。三年多来,商务部部领导主持召开各类外资企业座谈会20多场,充分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建议,累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几百项。
外企需要的是足够清晰和稳定的法律环境,说白了能看明白要怎么合规,也能相信不会朝令夕改。毕竟是到这里来赚钱来了,投资的也是自己的真金白银,企业自己会仔细衡量。这种圆桌会议仅仅是很表层的沟通手段,又或者需要这种机制本身就说明法律环境方面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