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2股市 > 股市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复星转让南京钢联60%股权 沙钢集团160亿元接盘

2022年10月20日 15: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今日,南钢股份(600282.SH)股价收报3.07元,跌幅0.32%,总市值189.22亿元;沙钢股份(002075.SZ)股价收报4.10元,跌幅2.15%,总市值90.48亿元。 

  昨日晚间,南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标的公司”)提供的文件,其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乙方”)于2022年10月14日共同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甲方有意向向乙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乙方有意向受让。 

  根据公告,本次交易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京钢联60%的股权,具体包括: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钢联30%的股权,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钢联20%的股权,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钢联10%的股权。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不超过160亿元,由乙方或其指定的合格关联方(以下简称“投资人”)受让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的具体金额将视尽职调查结果由框架协议约定方进一步协商。 

  乙方需支付总诚意金80亿元,其中首期股权质押登记完成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主体支付40亿元的首笔诚意金;首期股权质押登记完成的下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主体支付40亿元的第二笔诚意金。若签署正式协议,则总诚意金将构成乙方就本次交易事项应付对价的一部分。 

  根据公告,目前,该事项未对南钢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各方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尚处于意向协议阶段,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尚未确定。若后续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则可能导致南钢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并触及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投资人需要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后向公司发出全面要约或在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 

  根据复星国际(00656.HK)昨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标的公司是复星国际的一间合营企业,由南京钢铁集团持有40%的股权,复星高科持有30%的股权,复星产投持有20%的股权,复星工发持有10%的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南钢股份59.11%的股权。 

  沙钢集团主营业务为钢铁制造销售等。截至公告日期,沙钢集团分别由沈文荣持有约29.32%权益;张家港保税区兴恒得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约29.10%权益及32名其他股东(其中概无个别实体持有沙钢集团18%以上权益)持有约41.58%权益。截至今年6月末,沙钢集团持有沙钢股份26.64%股份,为沙钢股份的控股股东。

(责任编辑:田云绯)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